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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“烦薪事”当好“护薪人”
时间:2024-04-08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民事诉讼法规定,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,可以支持受害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近日,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按照最高检印发的《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》要求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依法能动履行支持起诉职能,成功办理了17起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,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。

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接到当事人申请后,指派民事条线检察官专门办理此案。首先,办案人向申请人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,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情绪疏导和释法说理,向申请人说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程序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。其次,办案人围绕案件事实、法律适用、社会效果等方面向法院详细阐述了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的理由,并得到法院的大力支持。最后,办案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全程出庭支持起诉,履行了检察职能,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。

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重要一环,对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、实质性化解民间纠纷具有重要作用。接下来,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将在支持起诉工作方面,自觉践行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基本价值追求,不断在理论上深化、在实践中探索、在机制上完善,更好的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、为法治担当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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